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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调查落实部队转业同志到广铁长沙办事处工务段工资待遇问题
时间:2020-08-03来源:人民法制 阅读:10

请求调查落实部队转业同志到广铁长沙办事处工务段工资待遇问题

 

涉及单位:广铁集团长沙办事处 长沙工务段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请求解决曹*才同志转业后工资待遇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党委并 长沙办事处:

我是曹*才,多次反映转业到广铁集团单位下属长沙铁路分局后落实工资待遇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合理的解决。请求派人到湖南省军区和原湖南省人事厅军转办和广铁长沙办调查了解落实解决本人问题。

本人1965年入伍,1982年享受18级级别工资,105元每月,1983年副营职转业,分配到广铁长沙分局工作。当时单位并未改制,按中央和国务院有关精神,对军转干部要合理妥善安置,在职务上可降职安排,但工资待遇按照不可降低的原则。可是曹*才同志到单位后,有关部门未按副营职对应的工资待遇落实,而且比一般干部的工资还低。

《中央军委批转全军工资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改革我军现有干部工资制度的请示>》(【1980】3号)文件规定:“极少数职务低、级别高的干部工资略有降低,拟保留原有工资”。

中央军委1965年2月10日【65】7号《关于改革军官薪金制度的规定》:“1954年1月1日以后入伍的干部,1975年8月1日至1985年6月30日期间转业的干部,按照地方同级工资标准待遇 ”,按此规定,曹*才同志对应的标准为:副营职,18级,105元每月。根据《军队干部转业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后应进入的职务工资标准表》划分规定也是:“职务工资等级为副处长,工资标准为105元”。而根据2011年8月16日湖南省军区政治干部处所出具的《证明》也是如此。再有2011年9月2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95538部队政治处(即我原服役部队)【2011】政函字第03号向湖南省社保处公函,也查明曹*才同志应享受的工资级别为18级。

为此事,我到有关部门上访十多年,特别是退休后,工资待遇低的问题严重影响其本人和家庭的生活,从精神上、经济上各方面都受到了很大损伤。现他年已七十多岁,头发斑白、体弱多病,无能再多跑了,只能求助网络和组织。

请求党委领导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人的诉求尽快予以认真调查落实解决,有个圆满的答复和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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